臺灣公平交易委員會裁罰遊戲業者對於機會型商品機率宣稱不實之行為

2022.08

楊宜蓁

臺灣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以2022年6月10日公處字第111039號處分書,就線上遊戲業者遊戲橘子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遊戲橘子」)對於機會型商品機率宣稱不實之行為,構成公平交易法(下稱「公平法」)第21條之廣告不實行為,並依同法第42條裁處遊戲橘子新台幣(下同)200萬元罰鍰。

本案事實

「天堂M」係由韓國原廠開發之線上遊戲,由遊戲橘子取得臺灣代理權經營及銷售該遊戲。玩家於該遊戲之遊戲商城購買製作材料後,即可以該製作材料之設定機率製成商品「紫布」,惟遊戲橘子並未公開該商品之實際製作設定機率。

遊戲橘子於2019年12月舉辦回饋玩家之座談會,座談會中針對問答題目「可以公開活動製作、抽卡、合成的機率嗎?」現場答覆:「臺版機率都是跟韓國一模一樣的」。惟公平會參酌韓國原廠網頁刊載內容、臺北市政府法務局會議紀錄及遊戲橘子通訊軟體之群組對話紀錄,發現臺版之紫布設定製作機率為5%、韓版紫布設定之製作機率為10%。

處分理由

公平會表示,遊戲橘子舉辦座談會,係以公眾得知之方法,直接或間接使一般或相關大眾共見共聞之訊息的傳播行為,其於座談會上宣稱「臺版機率都是跟韓國一模一樣的」是對於遊戲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進行表示,屬於廣告行為。

本案調查過程中,公平會曾請線上遊戲之產業主管機關─經濟部工業局提供意見。經濟部表示,遊戲業者提供機會型中獎商品,通常於銷售前事先設定中獎機率或由原廠提供相關機率資訊。惟本件機會型商品「紫布」臺版之設定機率實際上與韓版不同,則遊戲橘子於座談會之表示即與事實不符,足以引起一般大眾對遊戲內容產生錯誤認知或決定之虞,足生不公平競爭之效果,已違反公平法第21條4項準用1項之規定。

簡析

1. 本案例為目前首見對業者販售「機會型商品」廣告不實行為作成之裁罰。本次處分書表明:業者就「間接付費購買之機會型商品」機率計算式資訊之相關宣稱或說明,亦可能符合公平法第21條「足以影響相對人之合理判斷並作成交易決定」之要件。

2. 近年公平會持續加強不實廣告行為案件查處執法,隨商品服務型態持續變化演進及消費者意識提升,不實廣告認定之型態內涵似亦會與時俱進,甚至成為跨部會主管機關(如經濟部、消保處等)關注事項,業者宜留意對於商品或服務相關說明之正確性,並加強資訊揭露以避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