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中国大陆)

2019.3.13
张凯旋 律师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就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发布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以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具体见下文:

一、改革的主要目标

根据意见,此次改革的主要目标为2019年上半年,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省(自治区)和地级及以上城市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到2019年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试点地区继续深化改革,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和事项,减少审批阶段,压减审批时间,加强辅导服务,提高审批效能。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二、统一审批流程

就审批流程来说,意见指出,要精减审批事项和条件,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减少保留事项的前置条件;规范审批事项;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制定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地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据示范文本,分别制定政府投资、社会投资等不同类型工程的审批流程图;同时可结合实际,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进一步梳理合并审批流程。

意见还提出要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推行区域评估以及推行告知承诺制。

三、统一信息数据平台

就建设统一的信息数据平台来说,意见指出,要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地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整合建设覆盖地方各有关部门和区、县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与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实现审批数据实时共享,且要具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在线并联审批、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功能,在“一张蓝图”基础上开展审批,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

四、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从审批管理的角度来说,意见要求,要“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统筹整合各类规划,划定各类控制线,构建“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五、统一监管方式

就监管来说,意见提到,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

除此之外,意见还对组织结构的设置做出了规定,以保证改革能够顺利进行。总的来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改革之后,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将会变得更加高效便捷,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如有涉及相关工程事项的审批,可对此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