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26號)(中國大陸)

2018.4.25
溫堅堅 律師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表關於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以推進實施健康中國戰略,提升醫療衛生現代化管理水準。意見主要包括健全“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體系、完善“互聯網+醫療健康”支撐體系和加強和安全保障三部分內容,共提出十四條建議意見,具體見下文:

一、關於健全“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體系的意見

就健全“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體系來說,意見指出,鼓勵醫療機構應用互聯網等資訊技術拓展醫療服務空間和內容,構建覆蓋診前、診中、診後的線上線下一體化醫療服務模式;希望推動居民電子健康檔案線上查詢和規範使用;鼓勵醫療衛生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合作,加強區域醫療衛生資訊資源整合,通過大資料技術分析手段,預測疾病流行趨勢,加強對傳染病等疾病的智慧監測;鼓勵建設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智慧化資訊平臺,推進醫療服務向家庭醫生服務模式轉變;對線上開具的常見病、慢性病處方,建議經藥師審核後,醫療機構、藥品經營企業可委託符合條件的協力廠商機構配送;鼓勵建立醫療健康教育培訓雲平臺,提供多樣化的醫學線上課程和醫學教育;鼓勵研發基於人工智慧的臨床診療決策支援系統,開展智慧醫學影像識別、病理分型和多學科會診以及多種醫療健康場景下的智慧語音技術應用,提高醫療服務效率;並希望能加強臨床、科研資料整合共用和應用,支援研發醫療健康相關的人工智慧技術、醫用機器人、大型醫療設備、應急救援醫療設備、生物三維列印技術和可穿戴設備等。

二、關於完善“互聯網+醫療健康”支撐體系的意見

就完善“互聯網+醫療健康”支撐體系來說,意見指出,希望加快實現醫療健康資訊互通共用,要協調推進統一權威、互聯互通的全民健康資訊平臺建設,逐步實現與國家資料共用交換平臺的對接聯通,強化人口、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供應、綜合管理等資料獲取,暢通部門、區域、行業之間的資料共用通道,促進全民健康資訊共用應用;希望健全統一規範的全國醫療健康資料資原始目錄與標準體系,加強“互聯網+醫療健康”標準的規範管理,制訂醫療服務、資料安全、個人資訊保護、資訊共用等基礎標準,並全面推開病案首頁書寫規範、疾病分類與代碼、手術操作分類與代碼、醫學名詞術語“四統一”;同時希望提高醫院管理和便民服務水準,提升醫療機構基礎設施保障能力,即重點支援高速寬頻網路普遍覆蓋城鄉各級醫療機構,深入開展電信普遍服務試點,推動光纖寬頻網路向農村醫療機構延伸;而對於面向遠端醫療、醫療資訊共用等需求,鼓勵電信企業向醫療機構提供優質互聯網專線、虛擬私人網路(VPN)等網路接入服務,推進遠端醫療專網建設,保障醫療相關資料傳輸服務品質;並希望能完善醫師多點執業政策,鼓勵執業醫師開展“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

三、關於加強行業監管和安全保障的意見

與此同時,意見也沒有忘記要加強行業監管和安全保障,提出要強化醫療品質監管,要出臺規範互聯網診療行為的管理辦法,明確監管底線,健全相關機構准入標準,最大限度減少准入限制,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確保醫療健康服務品質和安全。並提出,要研究制定健康醫療大資料確權、開放、流通、交易和產權保護的法規,保障資料資訊安全。

總之,根據此次國務院發佈的意見來看,在醫療領域,無論是對於醫療科技企業還是對於互聯網企業,都預示著不少的機會,有意投資於該領域的企業可以進一步關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網信辦、工信部以及各醫療機構的最新動向。